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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 (Baptism)

“洗礼”源自于一个表示“浸没”之意的希腊词语。新约作者选以该词来描述执行使人浸没于水中这一行为----基督徒的生命正是开始于该行为被实施的那一时刻。

以圣经的观点出发,水中洗礼与赦罪和圣灵的恩赐相关联(使徒行传2:38)。通过这个行为,一个人则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书3:26-27)。在洗礼中,人与基督合一并进入他的丰盛。这个人从而脱离了律法的奴役;通过律法是不可能在神面前称义的。在此,人得到复活的保证以及击败撒旦属灵力量的胜利(歌罗西书2:12-15)。使徒保罗在罗马书6:1-14或许给出了最为明晰的、关于此行为的解释,文中,洗礼被非常贴切地描述成为是决意在罪的生命上死、通过基督的死亡发现新生命之人的埋葬。

洗礼的有效性基于相信耶稣是被神派来实现人类救赎的神的独生子或神的儿子。名副其实的想要成为基督徒的人必须还要意识到没有神宽恕的生活毫无意义。因此,人必须要“悔改”,即,人必须决定改变他/她罪恶的生活方向。人在公开声明信仰基督之后,便成为了一名受洗的适当人选。赦罪是神通过耶稣的血而赐予的。人在与基督一同埋葬、并被神复活至一个新的属灵生命之中,得以与耶稣的血建立起联系。

继新约著撰之后,新思想开始出现----这些思想将会影响到洗礼的施行与其施行理由。到公元四世纪时,有些人提倡起一种未在圣经中出现的思想:一个人在洗礼之后,可得到有限次数的赦罪。因此,人们被鼓励道应当将他们的洗礼推迟至晚年,以免他们用尽其洗礼之后所得到的赦罪的限额。

不久之后,有了关于洗礼中所赦的乃是继承之罪的说法。从那以后,施行洗礼便不再是为了个人罪恶,而是开始向婴儿施行洗礼,为的是除掉所谓的继承之罪。其间,泼水和撒水被用以替代浸洗。

伴随着新教改革,出现了一个新的重点:因信得救。这个新的重点无疑是一个圣经主旨,然而,在反对一个体系时----在这个体系中,人类的作工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对此重点的强调竟然达到了如此之程度:对某些人而言,洗礼变得与救赎毫无关联。洗礼被认为是人的“作工”;然而,它决非如此,在圣经的概念中,洗礼乃是“神的作工”。正是在洗礼这一时刻,神通过基督的血洗净罪恶。

召唤新约洗礼是召唤赦罪,召唤神能。人为何要改变其形式或其意义呢?

洗礼是一个只有在一个人真正感受到需要它时,才可完成的行为。救赎过程中,它是唯独需要他人协助完成的部分。然而,它并非要求施洗人这一方具有特殊资格,因为这是一个基于信仰者、为了信仰者而实施的行为。洗礼是浸洗。因此,洗礼需要足够的水,以使得接受洗礼的人能够浸没于水中。洗礼可以在海洋、海域、河流、湖泊、游泳池、特制的洗礼池、或浴盆中进行。

至于与洗礼相关联的开头部分的表达,我们有耶稣差遣门徒们时所说的话语。他说道:“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8-20)最初执行这个差遣的时候,对众信仰者的教导是:“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使徒行传2:38)如果你觉得自己已准备好接受洗礼,希望我们能够鼓励你找到一位愿意依照新约、与福音相一致地为你施洗的人。